唯物辩证法
基本解释
词条:『唯物辩证法』
拼音:wéi wù biàn zhèng fǎ
注音:ㄨㄟˊ ㄨˋ ㄅ一ㄢˋ ㄓㄥˋ ㄈㄚˇ
解释:也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基本规律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基本字义
唯wéi(ㄨㄟˊ)
1、义同“惟”:唯物论。唯心论。唯物史观。唯心史观。唯理论。唯名论。
2、答应的声音:唯唯(a.谦卑的应答声;b.鱼相随而行的样子,如“其鱼唯唯”)。唯唯诺诺。唯唯否否。
基本字义
物wù(ㄨˋ)
1、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物。生物。物体。货物。礼物。文物。物价。物质。地大物博。物极必反。
2、内容,实质:言之有物。
3、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物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物。物望所归(众望所归)。
基本字义
辩(辯)biàn(ㄅ一ㄢˋ)
1、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jiě)。辩论。辩士。辩证。
基本字义
证(證)zhèng(ㄓㄥˋ)
1、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证明。保证。证实。作证。对证。论证。人证。物证。
2、凭据,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证据。凭证。证书。出入证。证章。有诗为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