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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邦宪

基本解释

词条:『秦邦宪』

拼音:qín bāng xiàn

注音:ㄑ一ㄣˊ ㄅㄤ ㄒ一ㄢˋ

解释:秦邦宪(1907-1946) :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又名博古,江苏无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1931年9月起任中共临时中央主要负责人,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在其担任党和红军主要领导人期间,积极推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使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战役中失利。1935年遵义会议后被取消中央总负责人职务。1936年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参加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新华通讯社、《解放日报》社社长。1946年4月8日,因飞机失事遇难。

基本字义

qín(ㄑ一ㄣˊ)

1、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秦暮楚。秦晋之好。秦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2、中国朝代名:秦代。秦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3、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基本字义

bāng(ㄅㄤ)

1、国:友邦。邻邦。邦交(国和国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邦国(国家)。邦人(本国的人)。

基本字义

宪(憲)xiàn(ㄒ一ㄢˋ)

1、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2、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相关汉字

相关成语

晨秦暮楚 高悬秦镜 孤秦陋宋 楚馆秦楼 楚棺秦楼 暮楚朝秦 秦镜高悬 秦失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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