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
基本解释
词条:『侵害人』
拼音:qīn hài rén
注音:ㄑ一ㄣ ㄏㄞˋ ㄖㄣˊ
解释:也称“致害人”、“加害人”。民法上指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侵害人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基本字义
侵qīn(ㄑ一ㄣ)
1、(敌人)进入境内,(外来的或有害的事物)进入内部:侵害。侵吞。侵略。侵染。侵蚀。
2、渐近:侵晨。侵晓。侵早(破晓,天刚亮)。
3、古代称荒年:五谷不生,谓之大侵。
基本字义
害hài(ㄏㄞˋ)
1、有损的,与“益”相对:害虫。害鸟。
2、引起灾难的人或事物,坏处:害处。祸害。灾害。为民除害。
3、使受损伤:害人。损害。伤害。危害。
4、发生疾病:害眼。
5、心理上发生不安定情绪:害羞。害怕。
6、杀死:杀害。遇害。
7、妒忌:“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基本字义
人rén(ㄖㄣˊ)
1、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人类。
2、别人,他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人热诚。
3、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人,文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