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余
基本解释
词条:『弃余』
拼音:qì yú
注音:ㄑ一ˋ ㄩˊ
解释:
1.抛弃多馀之物。
2.所抛弃的多馀之物。
古代诗词
唐代.钱起.罢官后酬元校书见赠:「临水仍挥手,知音未弃余。」
宋代.苏轼.萧宅二三子赠答诗二十首·井请客:「 幸兹废弃余,疲马解鞍驮。」
魏晋.王粲.从军诗:「弃余亲睦恩。」
宋代.苏辙.司马温公挽词四首:「欲广忠言地,先收众弃余。」
宋代.释遵式.诫酒肉慈慧法门:「迷酒到寺门,衣钵弃余处。」
基本字义
弃qì(ㄑ一ˋ)
1、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基本字义
余(餘)yú(ㄩˊ)
1、我:“余将老”。
2、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余。余粮。余兴。余悸。余孽。节余。余生。余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余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3、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余人。
4、后:“劳动之余,欢歌笑语。”
5、农历四月的别称。
6、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