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审
基本解释
词条:『秋审』
拼音:qiū shěn
注音:ㄑ一ㄡ ㄕㄣˇ
解释:古代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因于秋季举行﹐故称。清制﹐各省于每年四月﹐对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案犯﹐再行审议﹐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报送刑部。秋八月﹐刑部会同大理寺等﹐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提出意见﹐最后奏请皇帝裁决。
基本字义
秋(鞦)qiū(ㄑ一ㄡ)
1、一年的第三季:秋季。秋景。秋水(喻人的眼睛,多指女子的)。秋波(喻美女的眼睛)。三秋(a.指秋收、秋耕、秋播;b.指三年)。秋高气爽。
2、庄稼成熟的时期:麦秋。
3、指一年:千秋万代。
4、指某个时期(多指不好的)。多事之秋。
5、姓。
6、一种运动和游戏用具称“秋千”。
基本字义
审(審)shěn(ㄕㄣˇ)
1、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