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盐法
基本解释
词条:『榷盐法』
拼音:què yán fǎ
注音:ㄑㄩㄝˋ 一ㄢˊ ㄈㄚˇ
解释: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干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刘晏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
基本字义
榷què(ㄑㄩㄝˋ)
1、渡水的横木。
2、专卖:榷货。榷场(征收专卖税的交易场所)。榷税(专卖业的税)。
3、商讨:商榷。
基本字义
盐(鹽)yán(一ㄢˊ)
1、无机化合物,一种有咸味的无色或白色结晶体,成分是氯化钠,用来制造染料、玻璃、肥皂等,亦是重要的调味剂和防腐剂(有“海盐”、“池盐”、“井盐”、“岩盐”等种类):盐巴。盐卤。盐分(fèn)。盐田。
2、〔盐酸〕氯化氢的水溶液,是一种基本的化学原料,多用于工业和医药。
3、化学上称酸类与碱类中和而成的化合物:酸式盐。碱式盐。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