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审
基本解释
词条:『热审』
拼音:rè shěn
注音:ㄖㄜˋ ㄕㄣˇ
解释: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清代沿袭。
基本字义
热(熱)rè(ㄖㄜˋ)
1、温度高,感觉温度高,与“冷”相对:热水。热带。灼热。热度。水深火热(喻人民生活处境异常艰难痛苦)。
2、身体发烧:热症。
3、使温度升高:热敷。
4、情意深:热心。热情。热忱。热切。热血。热爱。
5、旺、盛:热闹。热潮。热火朝天。
6、形容非常羡慕或急切想得到:热中。
7、受很多人普遍欢迎、关注的:热销。热门儿。
8、物理学上指物体内部分子不规则运动发出的一种能:热能。热力学(研究热能和别种能相互转化的科学)。
9、放射性强:热核武器。
基本字义
审(審)shěn(ㄕㄣˇ)
1、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