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权
基本解释
词条:『罢免权』
拼音:bà miǎn quán
注音:ㄅㄚˋ˙ㄅㄚㄆ一ˊ ㄇ一ㄢˇ ㄑㄨㄢˊ
解释:1.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代表的职务或资格的权利。2.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基本字义
罢(罷)bà(ㄅㄚˋ)
1、停,歇:罢休。罢工。罢课。罢市。罢论(打消了打算)。罢笔(停止写作)。
2、免去,解除:罢免。罢官。罢职。罢黜。
3、完了,毕:吃罢饭。
其他字义
罢(罷)ba(˙ㄅㄚ)
1、同“吧”。
其他字义
罢(罷)pí(ㄆ一ˊ)
1、古同“疲”,累。
基本字义
免miǎn(ㄇ一ㄢˇ)
1、去掉,除掉:免除。免税。免费。免官。免检。罢免。豁免。
2、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避免。免疫。免不了。在所难免。
3、不可,不要:闲人免进。
4、古同“勉”,勉励。
5、古同“娩”,分娩。
基本字义
权(權)quán(ㄑㄨㄢˊ)
1、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势。生杀予夺之权。
2、有利的形势:主动权。
3、变通,不依常规:权变。权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权术。智必知权。
4、暂且,姑且:权且。
5、秤锤:权衡。
6、衡量,估计:权其轻重。
7、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