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宪
基本解释
词条:『邦宪』
拼音:bāng xiàn
注音:ㄅㄤ ㄒ一ㄢˋ
解释:
1.《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
2.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古代诗词
唐代.高适.酬秘书弟兼寄幕下诸公:「侍御执邦宪,清词焕春丛。」
宋代.朱熹.立秋日同子澄寺簿及佥判教授二同寮星子令尹约周君段君同游三峡过山房登折桂分韵赋诗得万字辄成十韵呈诸同游:「兹晨秋令初,休沐谨邦宪。」
元代.揭傒斯.送李都事赴湖广省幕:「堂堂李通甫,起家掌邦宪。」
明代.杨慎.病中秋怀 其二:「可怜文武为邦宪,却泥婵娟养祸胎。」
宋代.韦骧.武龙道中:「手提邦宪平冤抑,敢不公心报大钧。」
基本字义
邦bāng(ㄅㄤ)
1、国:友邦。邻邦。邦交(国和国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邦国(国家)。邦人(本国的人)。
基本字义
宪(憲)xiàn(ㄒ一ㄢˋ)
1、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2、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