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基本解释
词条:『蚌埠市』
拼音:bàng bù shì
注音:ㄅㄤˋㄅㄥˋ ㄅㄨˋ ㄕˋ
解释:在安徽省北部、淮河中游,京沪、淮南两铁路交会处。相传因盛产河蚌而得名。1947年设市。人口718万(1995年)。向为淮河流域水陆交通与物资集散中心。名胜古迹有龙子河、汤和墓等。1975年建有新淮河大桥。
基本字义
蚌bàng(ㄅㄤˋ)
1、生活在淡水里的一种软体动物,介壳长圆形,表面黑褐色,壳内有珍珠层,有的可以产出珍珠:蚌胎(指珍珠)。
其他字义
蚌bèng(ㄅㄥˋ)
1、〔蚌埠(bù)〕地名,在中国安徽省。
基本字义
埠bù(ㄅㄨˋ)
1、停船的码头,靠近水的地方(古亦作“步”):埠头。本埠。外埠。船埠。
2、旧与外国通商的城市:开埠。商埠。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