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痛诏
基本解释
词条:『哀痛诏』
拼音:āi tòng zhào
注音:ㄞ ㄊㄨㄥˋ ㄓㄠˋ
解释:封建帝王因灾害频至﹑民不聊生﹑内外交困而下的罪己诏书。
古代诗词
唐代.杜甫.收京三首:「忽闻哀痛诏,又下圣明朝。」
唐代.杜甫.有感五首:「愿闻哀痛诏,端拱问疮痍。」
五代.韦庄.赠薛秀才:「但闻哀痛诏,未睹凯旋歌。」
宋代.刘子翚.汴京纪事二十首 其四:「曾读上皇哀痛诏,责躬犹是禹汤贤。」
宋代.沈与求.山西行:「时危宜尔悍且骄,侧耳试听哀痛诏。」
基本字义
哀āi(ㄞ)
1、悲痛:悲哀。哀求。哀叹。哀鸣。哀思。哀鸿遍野(“哀鸿”,哀鸣的大雁;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哀艳(诗文凄测动人而华丽)。
2、悼念:哀悼。默哀。
3、旧时称死去母亲:哀子(a.母丧而父存;b.古称居父母丧的人)。
基本字义
痛tòng(ㄊㄨㄥˋ)
1、疾病、创伤等引起的难受的感觉:头痛。肚子痛。痛风。痛痒(a.喻疾苦,如“痛痛相关”;b.喻紧要的事,如“不关痛痛”)。
2、悲伤:悲痛。哀痛。痛楚。痛惜。痛不欲生。
3、尽情地,深切地,彻底地:痛击。痛悼。痛责。痛快。痛改前非。
基本字义
诏(詔)zhào(ㄓㄠˋ)
1、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2、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