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
基本解释
词条:『法政』
拼音:fǎ zhèng
注音:ㄈㄚˇ ㄓㄥˋ
解释:旧时对法律和政治的合称。
古代诗词
宋代.陈造.暗用古人名诗寄程帅:「更驱行李伸此情,句法政用公镌劖。」
明代.郭奎.题泾县知县荣卿壁:「百里省风民寡讼,三年持法政皆平。」
清代.张藻.近得沅儿出抚秦中之信因作诗以箴之:「读书裕经纶,学古法政治。」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政zhèng(ㄓㄥˋ)
1、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