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寺
基本解释
词条:『法寺』
拼音:fǎ sì
注音:ㄈㄚˇ ㄙˋ
解释: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古代诗词
元代.卢琦.与友宿传法寺:「岁晚同栖传法寺,夜深犹自对残缸。」
清代.李宗瀚.隋丁道护书启法寺碑:「开皇仁寿年,兴国启法寺。」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寺sì(ㄙˋ)
1、古代官署名: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鸿胪寺(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
2、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寺。寺观(guàn)。
3、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