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仪
基本解释
词条:『法仪』
拼音:fǎ yí
注音:ㄈㄚˇ 一ˊ
解释:
1.亦作"法仪"。
2.法度礼仪。
古代诗词
宋代.曾丰.挽宜人李氏:「僧戒阿谁受,法仪何处迎。」
明代.史谨.送杨参政之广东:「囊受赐金轻陆贾,文鸣当世法仪曹。」
先秦.无名氏.成相杂辞:「君法仪。」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仪(儀)yí(一ˊ)
1、人的外表或举动:仪态。仪表。威仪(使人敬畏的严肃容貌和举止)。
2、按程序进行的礼节:仪式。仪仗。司仪。
3、礼物:贺仪。谢仪。
4、供测量、绘图、实验用的器具:仪器。
5、法制,准则:仪刑。“设仪立度,可以为准则”。
6、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