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司
基本解释
词条:『法司』
拼音:fǎ sī
注音:ㄈㄚˇ ㄙ
解释:
1.古代掌司法刑狱的官署。
2.指司法官吏。
古代诗词
隋代.江总.入摄山栖霞寺诗:「布法司施菩萨戒。」
清代.金朝觐.恭和御制悯忠诗三十韵:「法司传敕急星火,蠢彼群丑失路伥。」
明代.罗钦顺.送少司寇戈公赴京:「诸老共推心德一,两都更践法司三。」
明代.祁顺.次陈宪副五十六韵述其历履并近日朝京往返之概而期勉于篇末云:「平法司刑典,脩辞陋太玄。」
清代.林旭.述哀故观察东湖王公定安:「宗法司马迁,文章综事实。」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司sī(ㄙ)
1、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2、官署名称:人事司。
3、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