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
基本解释
词条:『蔡琰』
拼音:cài yǎn
注音:ㄘㄞˋ 一ㄢˇ
解释:东汉诗人。字文姬,又作昭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女。蔡邕女。自幼博学通音律,初嫁河东人卫仲道,夫死,回娘家。董卓之乱中,被掠入南匈奴十二年。后被曹操用重金赎回,再嫁屯田都尉董祀。有五言诗及骚体《悲愤诗》各一篇,前者为其代表作。另有《胡笳十八拍》一篇,现一般认为是后人假托之作。
古代诗词
唐代.陈陶.湓城赠别:「气调桓伊笛,才华蔡琰琴。」
唐代.顾况.刘禅奴弹琵琶歌(感相国韩公梦):「明妃愁中汉使回,蔡琰愁处胡笳哀。」
宋代.黄庭坚.观崇德墨竹歌:「挥毫李卫言神笔,弹琴蔡琰方入室。」
唐代.李白.在浔阳非所寄内:「多君同蔡琰,流泪请曹公。」
宋代.刘克庄.沁园春:「为孟坚补史,班昭才学,中郎传业,蔡琰词章。」
基本字义
蔡cài(ㄘㄞˋ)
1、野草。
2、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上蔡县、新蔡县一带。
3、占卜用的大龟:蓍蔡。
4、杀,减:“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5、姓。
基本字义
琰yǎn(一ㄢˇ)
1、〔琰圭〕上端尖的圭。
2、〔琰琰〕有光泽的样子,如“黛玄眉之琰琰”。
3、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