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我见
基本解释
词条:『法我见』
拼音:fǎ wǒ jiàn
注音:ㄈㄚˇ ㄨㄛˇ ㄐ一ㄢˋㄒ一ㄢˋ
解释:佛教语。"二我见"之一。谓凡夫不知"性空"之理,执着一切事物有真实体性的妄见。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我wǒ(ㄨㄛˇ)
1、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我们。我见(我自己的看法)。我辈。我侪(我们)。自我。我盈彼竭。
基本字义
见(見)jiàn(ㄐ一ㄢˋ)
1、看到: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接触,遇到:怕见风。见习。
3、看得出,显得出:见效。相形见绌。
4、(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见上。见下。
5、会晤:会见。接见。
6、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其他字义
见(見)xiàn(ㄒ一ㄢˋ)
1、古同“现”,出现,显露。
2、古同“现”,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