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众
基本解释
词条:『法众』
拼音:fǎ zhòng
注音:ㄈㄚˇ ㄓㄨㄥˋ
解释:佛教信众。
古代诗词
宋代.黄庭坚.南山罗汉赞十六首:「未法众生蒶福田,众魔染衣汗戒律。」
唐代.刘禹锡.酬乐天衫酒见寄:「酒法众传吴米好,舞衣偏尚越罗轻。」
宋代.释印肃.颂古九十八首:「一点明含法众,森罗万象不能藏。」
宋代.方惟深.千人石:「当时听法众,片石千人坐。」
明代.欧大任.四月八日观浴佛:「丈六挺金身,说法众生听。」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众(衆)zhòng(ㄓㄨㄥˋ)
1、许多:与“寡”相对:众人。众多。众矢之的。芸芸众生。
2、许多人:大众。群众。民众。众口铄金。众目睽睽。众叛亲离。众擎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