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物
基本解释
词条:『法物』
拼音:fǎ wù
注音:ㄈㄚˇ ㄨˋ
解释:
1.古代帝王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
2.宗教礼器﹑乐器及依法使用的器具。
3.施展法术之物。
4.指技艺制作之物。
古代诗词
清代.龚自珍.已亥杂诗 66:「只算初识镜背字,敢陈法物诂球刀。」
宋代.苏洵.颜书四十韵:「古器合尺度,法物应矩规。」
清代.龚自珍.台城路:「山陬法物千年在,牧儿扣之声死。」
清代.何绍基.偶与仲弟研芸为周子坚作小印数方蒙以小词招饮研芸既和其词余亦先以诗谢:「咄哉法物不可玩,疑有神鬼来摩持。」
清代.屈大均.绿绮琴歌:「我友忠魂今有托,先朝法物不同沉。」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物wù(ㄨˋ)
1、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物。生物。物体。货物。礼物。文物。物价。物质。地大物博。物极必反。
2、内容,实质:言之有物。
3、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物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物。物望所归(众望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