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
基本解释
词条:『潮州市』
拼音:cháo zhōu shì
注音:ㄔㄠˊ ㄓㄡ ㄕˋ
解释:在广东省东部、韩江下游,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53年始设市。人口328万(1995年)。为潮汕平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以抽纱、刺绣、木雕等工艺品著名。特产潮州蜜柑。名胜古迹有西湖、韩山、开元寺、湘子桥等。
基本字义
潮cháo(ㄔㄠˊ)
1、海水因为受了日月的引力而定时涨落的现象:潮水。潮汐。涨潮。落潮。潮汛。潮流。潮涌。
2、像潮水那样汹涌起伏的:思潮。热潮。新潮。潮红。潮热。心潮澎湃。
3、湿:潮气。返潮。潮湿。
4、方言,技术不高:手艺潮。
基本字义
州zhōu(ㄓㄡ)
1、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所辖地区的大小历代不同(后多用于地名):州县。杭州。
2、中国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州。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