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辩证法
基本解释
词条:『历史辩证法』
拼音:lì shǐ biàn zhèng fǎ
注音:ㄌ一ˋ ㄕˇ ㄅ一ㄢˋ ㄓㄥˋ ㄈㄚˇ
解释:
1.即“历史唯物主义”。
2.社会历史过程自身的辩证法。即社会历史现象本身所固有的规律。
基本字义
历(歷、曆、厤)lì(ㄌ一ˋ)
1、经过:经历。来历。阅历。历尽甘苦。
2、经过了的:历程。历代。历史。历来。
3、遍、完全:历览。历数(shǔ)。
4、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
基本字义
史shǐ(ㄕˇ)
1、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2、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太史。内史。
3、古代官职:刺史。御史。
4、姓。
基本字义
辩(辯)biàn(ㄅ一ㄢˋ)
1、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jiě)。辩论。辩士。辩证。
基本字义
证(證)zhèng(ㄓㄥˋ)
1、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证明。保证。证实。作证。对证。论证。人证。物证。
2、凭据,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证据。凭证。证书。出入证。证章。有诗为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