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判
基本解释
词条:『论判』
拼音:lùn pàn
注音:ㄌㄨㄣˋㄌㄨㄣˊ ㄆㄢˋ
解释:策论和判语。均为科举考试的项目。
古代诗词
宋代.陆游.放歌行:「安用随牒东复西,献谀耐辱希阶梯;初无公论判泾渭,徒使新贵矜云泥。」
基本字义
论(論)lùn(ㄌㄨㄣˋ)
1、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2、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3、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4、看待:一概而论。
5、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6、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7、姓。
其他字义
论(論)lún(ㄌㄨㄣˊ)
1、古同“伦”,条理。
2、〔论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3、古同“抡”,挑选。
基本字义
判pàn(ㄆㄢˋ)
1、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2、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3、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4、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5、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