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基本解释
词条:『湖南省』
拼音:hú nán shěng
注音:ㄏㄨˊ ㄋㄢˊㄋㄚ ㄕㄥˇㄒ一ㄥˇ
解释:别称“湘”。在中国中南部、长江中游。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人口6356万(1995年)。有土家、苗、侗等少数民族。清代置省。省会长沙。西、南、东三面为山地,中部为丘陵、盆地;北部有洞庭湖,纳湘、资、沅、澧四水汇注长江,湖周围为平原。亚热带湿润区。有色金属工业发达。锑产量世界第一,稻米产量为全国之首,全国重要商品粮产区。茶叶、苎麻和生猪产量都居全国前列。淡水渔业较发达,南方重要木材产地。
基本字义
湖hú(ㄏㄨˊ)
1、陆地上聚积的大水:湖泊。湖泽。湖滩。湖荡。湖光山色。
2、指中国湖北省和湖南省:两湖。湖广。
3、指中国湖州(旧地名,在今浙江省吴兴县):湖笔。湖绉。
基本字义
南nán(ㄋㄢˊ)
1、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南北。南方。南面。南国(指中国南部)。南陲(南部边疆)。南极。南半球。
2、姓。
其他字义
南nā(ㄋㄚ)
1、〔南无(mó)〕佛教用语,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常加于佛、菩萨名的前面,如“南南阿弥陀佛”、“南南观世音菩萨”。
基本字义
省shěng(ㄕㄥˇ)
1、地方行政区域:省份。省会。
2、节约,不费:省钱。省事。省吃俭用。
3、简易,减免:省略。省称。省写。
4、中国古官署名:中书省(a.魏晋开始设置,总管国家政务,历代有所沿革,唐初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书省”兼管“尚书省”的职权,权更重,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行中书省”,简称“省”,是现在“省”的来历)。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
5、古代称王宫禁地:省中。省闼(禁中)。
其他字义
省xǐng(ㄒ一ㄥˇ)
1、检查:反省(检查自己)。省察(考察)。吾日三省吾身。
2、知觉,觉悟:省悟。发人深省。
3、看望父母、尊亲:省亲。省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