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事
基本解释
词条:『録事』
拼音:lù shì
注音:ㄌㄨˋ ㄕˋ
解释: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基本字义
録lù(ㄌㄨˋ)
1、见“錄”。
基本字义
事shì(ㄕˋ)
1、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服侍:事父母。